關于征集藥食同源優選產品評價規范參編單位的通知
瀏覽次數:186 發布日期:20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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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集《藥食同源優選產品評價規范》團體標準參編單位和起草組成員的通知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推動健康中國戰略的相關決策及部署,以《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 年)》為指南,結合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1年 11 月 10 印發《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規定》的通知。2021 -2023 年中國國際科技促進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發布了 “關于邀請《藥食同源及藥膳配方食品通用要求》及《藥食同源及藥膳配方食品生產加工技術規范》團體標準參編單位的通知”后,得到全國范圍內數百家科研院所、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及眾多專家的大力支持。
《藥食同源優選產品評價規范》團體標準有助于提升我國藥食同源產品管理方面的標準,為中國藥食同源類產品生產、經營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國際化提供依據,為提升相關產業企業的品牌核心競爭力提供支撐,為老百姓買的放心、吃的安心的營養健康好產品提供參考,規范優選藥食產品的標準,盡快同國際標準接軌,并盡快打開國際市場。經必要性、可行性和程序審核,符合《中國國際科技促進會標準建設管理辦法》和標準制訂前期預研的要求。
為使《藥食同源》系列標準的制定更加科學合理,保證標準的專業性、實用性,經中國國際科技促進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批準,編制《藥食同源優選產品評價規范》團體標準。為切實做好此團體標準編制宣貫工作,鼓勵更多單位切實參加到標準編制宣貫過程中,提高標準編制宣貫工作的開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標準的實用性和影響力,按照我國《標準化法》及國標委相關要求,現公開征集《藥食同源優選產品評價規范》標準起草編制與宣貫推廣應用單位。
咨詢方式
聯系人:石老師 13716523499(同微信)
郵 箱:
kecuhui@126.com
參考附件:
附件一:團體標準參編單位和起草組成員須知
附件二:
團體標準起草單位申報表
附件一:
一、起草單位、起草人資格條件
(一)企業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的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
(二)起草單位應為標準所涉及的相關領域企事業單位,具有行業代表性以及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視標準化工作;
(三)愿意承擔開展標準化工作所需的資金、技術和人力支持;
(四)標準起草人應熟悉行業相關工作,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理論水平,并能夠參與標準起草的各項工作。
二、起草單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與標準制定,成為標準起草組成員,并在標準文本中體現單位名稱和起草人姓名(原則上每個單位限定為 1 人)。
(二)標準升級成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修訂時,優先享有參與標準的
制修訂的權利。
(三)授予標準起草單位榮譽稱號,并頒發企業起草單位銅牌、起草人證書。
(四)優先組織符合條件的單位開展“科技成果評價”。
(五)為符合條件參與起草的企事業單位提供證明文件,協助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申請辦理財政補貼。
三、起草單位、起草人將承擔以下義務
(一)服從協會組織安排,能夠積極參與該標準的啟動、調研、征求意見、審查、報批等起草相關的各項事宜、按時完成標準起草組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在標準起草過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實、客觀、科學。四、申報要求
《藥食同源優選產品評價規范》由中國國際科技促進會組織,請申請參與標準起草的相關單位填寫《標準起草參編單位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將“ 申請表”以郵件形式或郵寄的形式送達起草組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