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中國醫藥生物技術協會生物芯片分會會員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國生物芯片產業的健康發展,經衛生部、民政部批準(社證字第3023-10號),中國醫藥生物技術協會生物芯片分會(以下簡稱“生物芯片分會”)已于2006年10月10日成立。根據《中國醫藥生物技術協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現面向全國廣泛征集會員。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物芯片分會的性質和業務范圍
生物芯片分會是經衛生部、民政部批準成立的非贏利性社會團體,是中國醫藥生物技術協會的分支機構,接受協會的領導和業務指導,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生物芯片分會的宗旨是團結和組織全國生物芯片相關領域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為促進生物芯片技術的推廣應用,推動我國生物芯片產業的健康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生物芯片分會的業務范圍是:
(一)開展行業基礎情況的統計和調查研究,對基礎資料進行研究分析,收集、整理國內外生物芯片研究開發和應用方面的信息以及產業發展動態,以《中國生物芯片通報》或其它有效渠道和方式提供給政府有關部門、會員和會員單位。
(二)代表本行業與政府有關部門、協會組織等進行對口交流和溝通,參與有關行業發展以及與行業利益相關的政府決策方案論證,參與組織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技術政策、行業技術標準、行業質量規范等,或就上述事項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技術咨詢和合理建議。
(三)根據行業發展需要或會員單位的要求,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學術交流、專業培訓、技術咨詢、成果推廣、信息交流與合作、會展招商及有關產品或服務的推介等活動,為會員開拓國內外市場服務;大力普及和推廣生物芯片技術知識,推動我國生物芯片技術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
(四)制定并監督執行本行業行規行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規范行業行為,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會員的合法權益,維護行業內的公平競爭和市場秩序,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協調會員關系。
(五)承擔并開展應由行業自律組織負責的行業資質管理、質量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評審優質產品或行業推薦產品,增強我國生物芯片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六)推動會員單位之間的經濟、技術合作,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七)積極開展國際間的學術和技術合作與交流,積極引進和推廣最新的生物芯片技術及相關產品。
(八)編譯有關生物芯片技術方面的著作、刊物和資料等。
(九)組織會員和會員單位開展有益于本行業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各種活動。
(十)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協會以及會員單位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會員條件及入會程序
1. 會員條件
具有專科以上學歷和/或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從事生物芯片相關工作的科研人員、企業管理人員以及熱心本會工作并積極支持本會發展的其他人員,均可申請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從事生物芯片研究、開發、教學、生產、銷售、應用以及相關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均可申請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企業單位的有關人員申請成為個人會員的,原則上其所在單位應先申請成為團體會員。
2. 入會程序
按照協會的規定,生物芯片分會會員同時成為中國醫藥生物技術協會會員,個人會員暫免費,團體會員每年繳納會費兩千元。
個人申請加入本會應由本人填寫個人會員入會申請表(附件一),經本會常委會審核批準后,由中國醫藥生物技術協會統一頒發會員證書。
申請加入生物芯片分會的單位應填寫團體會員入會申請表(附件二),經本會常委會審核通過后,向申請單位寄發同意入會及繳納首次會費通知;收到會費后,由中國醫藥生物技術協會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并頒發團體會員證書。
三、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 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享有對本會工作的建議和批評權;
(3) 優先取得本會主辦的專業性刊物;
(4) 優先獲得本會發出的各種信息資料;
(5) 有提出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權利;
(6) 參加本會組織的學術、培訓、咨詢等各種活動的優先權和優惠權;
(7) 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2. 會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1) 遵守協會章程和本會管理辦法,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行業的共同利益;
(2) 積極支持并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完成本會委托的工作和任務;
(3) 按照要求,及時向本會提供所需的各類信息、資料和報表;
(4) 按時繳納會費;
(5) 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中國醫藥生物技術協會生物芯片分會
行政秘書:鄭培杰
電話:010-80726868-6319,傳真:010-80726898
Email:pjzheng@capitalbio.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生命科學園路18號(博奧生物有限公司)
郵編:102206
附件一:中國醫藥生物技術協會生物芯片分會個人會員申請表附件二:中國醫藥生物技術協會生物芯片分會單位會員申請表
中國醫藥生物技術協會生物芯片分會
二OO六年十二月六日